平凉市灵台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

时间:2023-06-28 阅读:158 平凉 高中

根据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3〕118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县部分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灵台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0名,具体招聘名额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1、2022、2023年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灵台一中、灵台二中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具有平凉户籍,荆山学校和乡镇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为灵台县生源或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具有灵台县户籍。

5.专科(高职)和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条件,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灵台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列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岗位查询。应聘人员登录灵台县人民政府网站(***),

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查询《灵台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列表》,了解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

2.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①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月5日(8:30-12:00,14:30-18:00)。

②报名地点:灵台县教育局人事股(206室)

③报名流程: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4张2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及电子版,认真填写《灵台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所需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课程成绩单、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及其他所需材料。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和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填写《灵台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提交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时须现场签订《承诺书》,对本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真实完整性以及学历、专业等条件进行承诺。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对缺少报名材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灵台一中、灵台二中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主要考察对应学科高中相关知识;荆山学校招聘音乐教师岗位主要考察对应学科初中相关知识;幼儿园教师岗位主要考察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笔试时间和地址按时参加考试。

3.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人数之比)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缩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4.证件要求。笔试当日,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5.净化考务环境。考试过程中灵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考点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灵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灵台人社发布、灵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

(四)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笔试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灵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灵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灵台人社发布、灵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空缺人员依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号)规定,由灵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招聘计划与通过笔试人数之比),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依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由灵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岗位最低合格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试全程录像,当场打分、计算公布成绩,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打分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不是整数的,“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4.应聘灵台一中、灵台二中和荆山学校岗位的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基本功,采取讲授公开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课题进行备课,备课结束后面对考官进行讲课,由考官根据讲课情况现场量化打分,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严格控制在20分钟以内。应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艺术素养,采取现场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才艺展示为器乐演奏、唱歌、舞蹈、简笔画4项中任选一项展示,才艺展示时间严格控制在6分钟以内。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灵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六)总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7:3的比例确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70%+面试成绩(100分)×3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试中有一项缺考或者成绩为零分者,视为无总成绩。

(七)人选确定。

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幼儿园教师岗位,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

考试总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在灵台县人民政府网站,灵台人社发布、灵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人选,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

1.体检。依据招聘岗位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委托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笔试、面试划定合格线的,不得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笔试、面试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九)公示。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在灵台县人民政府网站,灵台人社发布、灵台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灵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查证,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备案。对符合招聘条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将拟招聘结果及相关资料报市人社局备案。

(十一)聘用上岗。对备案核准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五、注意事项

1.灵台县人民政府网站,灵台人社发布和灵台教育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工作通知、总成绩公布和拟聘人选公示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和公众号。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3.本公告由灵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全过程接受灵台县纪委监委监督。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933-3625589   县教育局  0933-382303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33-362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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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查看附件

附件1:灵台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列表.xlsx
附件2:灵台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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